摘要
职位数量: 19
招聘人数: 73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8-01
工作地点: 南宁
公告详情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南府办函〔2020〕20号)及《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宾政办函〔2020〕27号)文件精神,原则上按照常驻人口每千人配备1名乡村医生,目前我县乡村医生岗位仍有较大缺口。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合理配备乡村医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5年我县拟公开招聘73名乡村医生。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招聘工作专班
召 集 人:梁宝周 县卫健局局长
副召集人:封展慧 县卫健局副局长 廖爱臣 县人社局副局长 覃启军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陆 智 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股长
曾维波 县卫生健康局基卫股股长
各镇卫生院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基卫股,办公室主任由封展慧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三、招聘范围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73人,工作地点在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具体岗位和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从事我县乡村医生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类等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的资格,特殊条件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到50周岁以下(如移民村或偏远山区的卫生室)。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能够全职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接受属地卫生院管理和工作安排,并服从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调配的人员。
6.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办公操作技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国家法律处罚或党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2.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入(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管理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情形
原则上不限制在聘“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参与报名招聘,但须妥善处理或提前解除与原卫生院的聘用合同关系。因违反合同约定章程,本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招聘方式
根据岗位条件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招聘。
六 、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具体招聘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各乡镇卫生院公告栏公布。
七、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健康体检、公示、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八、聘用管理
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须服从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调配执业地点,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乡聘村用”模式管理,并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服务期限不能低于3年。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及考生的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均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举报电话:0771-8257077,电子邮箱:byjcws@163.com。
附件:1.2025年宾阳县乡村医生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表
2.2025年宾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简章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1
2025年宾阳县乡村医生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用人方式 | 招聘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
1 | 宾阳县陈平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7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2 | 宾阳县思陇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3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3 | 宾阳县新桥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4 | 宾阳县宾州镇芦圩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5 | 宾阳县宾州镇新宾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3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6 | 宾阳县宾州镇宾州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6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7 | 宾阳县邹圩镇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3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8 | 宾阳县新圩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2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9 | 宾阳县武陵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0 | 宾阳县中华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6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1 | 宾阳县古辣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2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2 | 宾阳县露圩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3 | 宾阳县甘棠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4 | 宾阳县大桥镇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5 | 宾阳县王灵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3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6 | 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2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7 | 宾阳县黎塘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1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8 | 宾阳县和吉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4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9 | 宾阳县洋桥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1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合计 | 73人 |
附件2
2025年宾阳县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简章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南府办函〔2020〕20号)及《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宾政办函〔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简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73人,工作地点在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从事我县乡村医生工作。
2、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类等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的资格,特殊条件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到55周岁以下(如移民村或偏远山区的卫生室)。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能够全职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接受属地卫生院管理和工作安排,并服从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调配的人员。
6、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办公操作技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国家法律处罚或党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2.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入(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管理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情形
原则上不限制在聘“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参与报名招聘,但须妥善处理或提前解除与原卫生院的聘用合同关系。因违反合同约定章程,本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健康体检、公示、聘用管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25年7月28日—8月1日。报名地点设在宾阳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报名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到基卫股邮箱:byjcws@163.com。
2.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拟参加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粘贴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证件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拟聘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确认后,不得私自更改。
(二)资格审查
依据简章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报名材料,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时间:2025年8月5日(星期三)。
2.地点:宾阳县卫生健康局5楼会议室。
3.形式和内容: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试成绩需及格方可进入考察程序,面试内容包括基层卫生政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考生凭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察
按照1:1比例,按面试成绩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健康体检
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政策规定,根据考察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管理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乡聘村用”管理。
五、工资待遇
工作期间,按照《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宾阳县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宾政办函〔2020〕27号)落实相关待遇,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及考生的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均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举报电话:0771-8257077,电子邮箱:byjcws@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未尽事宜由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招聘考试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宾阳县卫生健康局基卫股 8257077。
附件:1.2025年宾阳县乡村医生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表
2.2025年宾阳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报名表
附件1
2025年宾阳县乡村医生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用人方式 | 招聘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
1 | 宾阳县陈平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7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2 | 宾阳县思陇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3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3 | 宾阳县新桥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4 | 宾阳县宾州镇芦圩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5 | 宾阳县宾州镇新宾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3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6 | 宾阳县宾州镇宾州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6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7 | 宾阳县邹圩镇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3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8 | 宾阳县新圩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2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9 | 宾阳县武陵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0 | 宾阳县中华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6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1 | 宾阳县古辣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2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2 | 宾阳县露圩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3 | 宾阳县甘棠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4 | 宾阳县大桥镇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5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5 | 宾阳县王灵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3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6 | 宾阳县黎塘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2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7 | 宾阳县黎塘中心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1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8 | 宾阳县和吉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4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19 | 宾阳县洋桥镇卫生院 | 乡村医生 | 1人 | 按“乡聘村用”管理,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卫生保健、民族医学 | 中专及以上 | 45岁以下 | |
合计 | 73人 |
附件2
2025年宾阳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报名表
报名岗位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小2寸彩色 免冠半身照片) | ||||||||
籍贯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健康状况 | ||||||||||
毕业 时间 | 毕业 院校 | ||||||||||
学历 | 所学专业 | ||||||||||
通讯地址 | 移动电话 | ||||||||||
是否 服从分配 | 执业资格 | ||||||||||
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 |||||||||||
奖惩 情况 | |||||||||||
本人承诺:以上填报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应聘者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2.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三份,现场审核查验后退回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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